保定市天宝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废旧蓄电池回收、暂存及转运项目验收报告 [ 2020-07-19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82号令)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规定,以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及建设单位自主开展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工作指引(试行)》(冀环办字函[2017]727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第9号),现将保定市天宝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废旧蓄电池回收、暂存及转运项目验收报告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保定市天宝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废旧蓄电池回收、暂存及转运项目验收报告
(二)建设单位:保定市天宝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
(三)建设地点:清苑区清苑镇西杨庄村北
(四)公示内容:验收报告(含检验检测报告、验收意见),详见附件
(五)公示时间:2020年7月19日-2020年8月19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臧永红
联系电话:13931699758
保定市天宝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废旧蓄电池回收、暂存及转运项目验收报告(附加下载)